close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財政部指出,依民法規定,債務保證人代主債務人清償債務時,原債權人對主債務人的債權,在清償限度內即移轉給保證人,保證人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放棄求償權利,即屬以免除債務方式對主債務人的贈與行為,應課徵贈與稅。

 

不過,若主債務人宣告破產者,保證人的代償行為可不視為贈與,並免課贈與稅。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高代書 的頭像
    高代書

    高代書在中央新村 陪你安心買好房l新店買屋賣屋l新店房仲推薦

    高代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