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台南市陳小姐問:今年5月報稅有哪些新規定或是新修正?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一、扶養同居親屬或家屬今年放寬年齡限制,即年滿20歲以上而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檢附戶口名簿、切結書及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證明文件,列報為受扶養親屬。二、自2012年7月6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除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外,只要是合法醫療院所開立的醫藥費,均可列舉扣除。三、新增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5歲以下之子女(即2007年以後出生),每人每年可以扣除2.5萬元,但此項扣除額符合排富限制者,不得扣除。四、綜所稅退稅金額200元以下民眾不須申請,國稅局會主動退稅,請儘量填寫帳戶以直接撥入指定帳戶的方式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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