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嘉瑩╱台北報導>
政府公布《建築技術規則》修正條文,停車位寬度從最小的
2.25公尺,增加為2.3公尺,從71日後申請建照的建案都適用。各界期待新政策能夠讓車主使用更方便,但實際測試後,卻感受不大。汽車達人說:「加寬5公分對開車停車無感,對停車位計價可能比較有差異。」

以往《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建築物有25%的車位可縮減寬度及長度,建商為了多規劃幾個車位,往往連續設置長5.5公尺、寬2.25公尺的「小車位」。但調查國內中型房車平均車長4.7~5公尺,小車位長度尚能符合,但以平均車寬1.6~1.8公尺來看,小車位寬度僅2.25公尺,車子停放後,僅剩下45~65公分開關車門,進出相當不方便。 

<不得連續設置>

71日上路的《建築技術規則》修正條文,規定僅20%的車位可以縮減長寬,且寬度2.3公尺的「小車位」不得連續設置,鄰牆也不得設置小車位。
記者以此新規定實測,車寬1.8公尺的汽車停放後只剩50公分可開關車門,即使隔壁停車位車主停在車位正中間,與鄰車的車距也僅60公分,再扣掉車門厚度,如果是身材較豐腴的乘客或是孕婦,下車得手扶車門,側身才能進出。
若遇到車位旁邊有柱子,為了避免後照鏡碰撞,通常會在靠近柱子的那一側預留較多空間,以免開門撞到。但若隔壁車位已有汽車停放,就只能在停車前讓乘客先下車,否則車子停好後,鄰柱子的那一側只剩下25公分可開關車門,更別說要讓乘客安全舒適下車。 

<要60公分才夠>

一般來說,若想車門全開,至少需要90公分空間,乘客上下車則要60公分以上,使用才方便。汽車達人龐德指出,以BMW 5系列的4門轎車來說,長度約4.7公尺、寬1.8公尺,選擇小車位綽綽有餘,但前提是隔壁車位車主能把車停好。最小車位寬度增加5公分,「若說這是項『有感』政策,對車主沒有太大的感受,如果是對停車位計價,感受會比較大。」
上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陳聰亨表示,若是2000c.c.以下的車選擇小車位,使用空間不至於不足。但是修正條文中並無規定「小車位旁不得有柱子、欄杆,或其他障礙物」,因此修法仍欠完善。陳聰亨提醒,地下停車場的最低高度規定為2.1公尺,但通常地下室會規劃風管、冷氣管等管線,車主要注意停車場的「淨高」,以免買了停車位,車子卻進不去。 

<7月起停車位新規定>

★長度:
.長度至少5.5公尺、不得再縮減
.若停車位與車道角度小於30度,長度須為6公尺
★寬度:
.寬度2.5公尺
.部分可縮減為2.3公尺
★車道寬度:基地逾453.75坪、車位數逾50個,車道寬度應達5.5公尺雙車道標準
★小車位比例:
.不得超過20%
.鄰牆不得設置
.不得連續設置
★停車位前方預留空間:停車位與車道角度大於60度,前方應設置寬5公尺、深6公尺空間以供駕駛迴車
註:《建築技術規則》修正條文今年7/1施行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建築技術規則》、《蘋果》採訪整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高代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