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財政部指出,兩棟建築物互相交換必需課徵交換契稅,課徵稅率為契價的2%或6%。

 

兩棟房屋互相交換,價格出現高低差價時,財政部表示,等價部分以交換契稅稅率2%核課,差價部分則應以買賣或贈與契稅6%課徵。

 

舉例來說,甲與乙各有建築物一棟,評定標準價格分別為400萬元及560萬元,兩棟建築物互相交換,甲給付乙差額160萬元,雙方辦理契稅申報,甲應課徵契稅為17.6萬元(400萬×2% +160萬×6%);乙應課徵契稅為8萬元(400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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