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6 04:29:0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屏東市蔡小姐問:父親生前出售土地,惟辦理移轉登記前即已死亡,其遺產稅應如何申報?

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答覆: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迄至死亡時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該筆土地仍屬被繼承人之遺產,應按土地公告現值列入遺產課稅,但移轉該項財產與買受人,亦屬被繼承人生前未曾履行之債務,故准以土地公告現值列為被繼承人之未償債務,至被繼承人生前出售土地所取得之價款,如於其死亡仍然存在者,或尚有未收取之價款,均應列入遺產總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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