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未出示買賣交易價格的售屋案件,財政部核定102年度售屋所得課稅比率,新北市「調很大」,不僅是五都中唯一全區調升的縣市,最大調漲9個百分點,也是全國最高。

去年曾出售新北市各區房屋的納稅人,今年5月報稅時,若未自行舉證賣價及買進成本,依據最新計稅標準,其按房屋評定現值換算所得的比率,最低是14%,最高為33%。

其中,以新北市的板橋、新店八個行政區,按房屋評定現值的33%課稅最高;淡水、五股等兩區,售屋所得計算比率從14%一舉調高到23%,調幅多達9個百分點,則是全市售屋稅負增加最多的地區。

財政部昨(23)日公布「102年度個人出售房屋未申報或已申報而未能提出證明文件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台北市售屋課稅所得並未調整,但擴大對豪宅等高級住宅的重稅課徵範圍。去年只限信義、大安、中正及松山等四個行政區,售屋未舉證買賣價格,按房屋評定現值的48%課稅;今年報稅時,凡是已被台北市課徵豪宅稅的高價房屋,均適用48%的比率申報售屋所得;非豪宅則維持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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