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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易過戶流程分為四期 :
一. 簽約
二. 備證/用印
三. 完稅
四. 交屋
◎交易安全小幫手◎
應備文件 :
一. 賣方
自然人 :
1.身分證正本。
2.印鑑章。
3.印鑑證明。
4.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5.房屋稅單‧地價稅單(最近一期)
6.戶口名簿影本(如果要申請自用增值稅申報才需要此文件)。
7.近期水、電、瓦斯、管理費收據(可以交屋當天再後補,稅費分算用)。
8.代書簽約金1000元。
公司法人(上面的身分證明文件換成下面資料)
1.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蓋妥公司大、小印鑑章)。
2.公司負責人身份證。
3.公司大、小印鑑章。
4.印鑑證明。
5.公司法人完成處分程序之證明文件(如股東會議紀錄)。
6. 公司執照影本
二. 買方
自然人
1.身分證正本
2.印章(便章)
3.代書簽約金1000元。
公司法人
1. 公司執照影本三份
2.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或抄錄本三份
3. 公司大、小印章
4. 代書簽約金1000元。
一. 簽約 :
買賣雙方在簽約前,對於買賣價款總金額、房屋現況、交屋時間、貸款償還方式、違約罰責...等等協議,於正式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時候,以文字方式詳載於合約書上,並且雙方親自簽名蓋章,經地政士(代書)見證簽約之程序。
現在大部分的人都是透過房屋仲介買賣房屋,所以在簽約前對於買賣價款、條件、房屋現況....等。都已經有共識,在代書簽約時都可以很順利的進行。
注意事項 :
1. 是否為所有權人本人,非本人是否有授權書
2. 買賣雙方是否要作履保
3. 各項稅費款項流程繳交日期,及交屋日期
4. 簽約後買方即可向銀行徵詢貸款條件,以免影響後續交屋的時間
二. 備證/用印 :
雙方將房屋過戶所需要之證明文件(ex.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印鑑證明..等)交付代書(地政士),並於登記類書表蓋章。簽約所立之買賣契約書通常稱之為私契,而用印手續是在申請表格、申報書、買賣公契(地政士用來報稅、地政過戶用的表格)上蓋章之手續,一般為了簡化流程,可以合併到簽約手續一起完成。
注意事項 :
1. 各項證件資料是否正確
2. 印鑑證明效期(時效性)
3. 印鑑章是否正確
三. 完稅 :
稅單(增值稅及契稅)核發之後,地政士通知買賣雙方繳稅,買方並於同時支付完稅款項,稱為完稅。
注意事項 :
1.通知雙方完稅時間、地點,繳納增值稅、契稅。
2.依照合約內容,買方支付完稅款、賣方簽收完稅款(若貸款金額不足支付合約書所定尾款,買方需於過戶前,補足貸款與合約書尾款之間的差額)。
3.買方簽發賣方所有權人為指定人之擔保尾款本票(該擔保本票由代書於合約書簽收保管,待買方尾款支付,於交屋結算時當場返還買方作廢之)。
4.地政事務所產權移轉過戶、同時設定抵押權(買賣案件與設定案件需同時送件)。
四. 交屋 :
買方支付尾款,賣方將房屋移交買方。
注意事項 :
1.建議買方於交屋前一日或當天事先在去房屋確認一下房屋現況。
2.領取新權狀
3.如果賣方有原貸款,交屋前需先代償,並且辦理抵押權塗銷,塗銷後謄本是交屋資料重要文件之ㄧ。
4.買方交屋後,可以辦理遷入戶籍,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稅率。
【買賣流程及稅費繳納時程】
買 方 |
賣 方 |
簽 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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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分證正本 或 戶籍謄本 2.簽約款(含訂金) . |
1.身分證正本 或 戶籍謄本 2.印鑑證明 3.印鑑章 4.土地權狀、建物權狀 5.地價稅單、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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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貼印花契約單(土地、建物價值千分之一貼花)送稅捐處核發增值稅單、契稅單(一般約為7日自用約為14日) ◎ 簽約後即可進行銀行貸款手續,請銀行估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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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證/用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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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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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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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稅款 2.契稅單核單繳納 3.預收地政規費(過戶、抵押權設定) (結算時多退少補) 4. 簽立未付款本票(亦可簽約時簽立) 由代書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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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稅單核單繳交 2.增值稅核單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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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增值稅繳納完畢,並查欠,然後辦理產權過戶(地政規費:權利價值千分之一),銀行完成簽約借款手續及對保後,辦理買方抵押權設定(地政規費:權利價值千分之一),待銀行完成清償撥款款程序,並核發清償證明後,辦理賣方抵押權塗銷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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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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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買方新土地、建物權狀 2.地價稅、水費、電費、瓦斯費、管理費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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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稅單繳納收據正本交還 2.地價稅、水費、電費、瓦斯費、管理費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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