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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採訪報導
透天厝多為中南部主流住宅型態,尤其許多民眾將1樓作為店面,同時家庭成員住在2樓以上的樓層,財政部先前已經解釋,若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透天厝,並辦理戶籍登記,卻有部分樓層為營業使用,可按照比例課徵奢侈稅,財政部並再次提醒,是以「實際建物現況」課徵,有違建或未辦保存登記也屬計算範圍之內。
在奢侈稅法規5條第1款之中指出,「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是屬於豁免條件。不過,不少擁有透店的民眾也疑惑,難道只有1樓營業使用,整棟、整戶總價也必須課徵奢侈稅嗎? 財政部指出表示,透天厝僅部分樓層供營業使用或出租,銷售時可按照營業使用或出租樓層比例計算課徵奢侈稅。民眾也要留意,透天厝實際使用情形與登記謄本、房屋稅籍資料未必一致,例如有頂樓違建等情形,因此計算樓層比例時,是以透天厝實際總樓層數為基準。 例如,民眾出售持有2年內的4層樓透天厝,只有1至3層樓有建物權狀,4層則是違法增建,其中1樓作為營業使用,那麼奢侈稅就會以1/4比例計算。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學系講師黃志偉指出,目前常見案例多為1樓作為診所、事務所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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