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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記夫妻共同持有 再購屋失自用資格
【徐微欣╱台北報導】購屋壓力大,一般民眾想買屋都得申請房貸,上周蘋果地產王粉絲團邀請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駐站,讀者發問多圍繞在政府有何優惠貸款、首購族房貸成數等,顯示民眾希望透過貸款減輕購屋負擔。
現今買房不易,有民眾提出首購族可貸成數為何、應準備多少頭期款等問題。陳俊宏表示,目前金融機構針對首購自住族的貸款多在7至8成,換言之須準備2至3成頭期款,若頭期款不足,可選擇向親友借貸,或選購預售屋以延長繳款時間,選擇房貸方案時應釐清自身需求,再多加比較。
善用公辦房貸優惠
陳俊宏也提到,今年起已停辦內政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目前政府優惠尚有內政部主辦的「住宅補貼方案」、財政部結合公股銀行提供的「青年成交優惠貸款」及住輔會針對公教人員的「築巢優利貸」,購屋時可多參考相關優惠方案,另外「住宅補貼方案」承辦銀行眾多,提醒民眾查詢內政部網站。
甜蜜夫妻購屋時,究竟應將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呢?有民眾詢問「房子登記為夫妻共同持有的優缺點」,陳俊宏表示,共同持有房子意味共同負擔貸款,缺點則是夫妻同時用掉了自用資格,若持有第2間房,就會變成夫妻名下都有房子,依規定只能貸6成。
關於民眾最關心的奢侈稅問題,有網友表示「買房時附有2個車位,若2年內賣掉其中1個車位,是否要繳納奢侈稅」,對此陳俊宏提醒,停車位移轉須報繳奢侈稅,若在2年內單獨出售1個停車位,會因為無法主張1戶自用,必須申報繳納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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