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30)日通過「建築法」修正草案,未來擅自建造違建,處4萬到50萬元罰鍰,並得勒令停建,限期補辦手續或自行拆除或恢復原狀,逾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得強制拆除。

 

這次「建築法」修正草案主要是加強違章建築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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