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30

每年51日起至5月底為房屋稅開徵時期,新北市稅捐處表示,民眾在4月下旬就會收到房屋稅單,需在本月底前完成繳納,若逾期未繳將每2天按滯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的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應繳稅額的15%,如超過一個月仍未繳納則會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新北稅捐處表示,新北市有180萬戶數,今年應收稅額有95億元,為了環保減少紙張鼓勵民眾轉帳,凡使用委託轉帳繳納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任一稅款扣款成功,將能參加抽獎,有機會獲得5百元超商禮券,另以同意以電子郵件委託轉帳的民眾,也能參加1千元超商禮券抽獎。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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